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怎么计算的(东莞失业金一次性领取能领多少)
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
简介
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东莞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因失业终止劳动关系后,可以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。
计算公式
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= 失业保险金基数 ×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× 失业率地区系数
详细说明
1. 失业保险金基数
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
简介
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东莞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因失业终止劳动关系后,可以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。
计算公式
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= 失业保险金基数 ×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× 失业率地区系数
详细说明
1. 失业保险金基数
失业保险金基数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。
2.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
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。
3. 失业率地区系数
失业率地区系数是根据东莞市失业率水平确定的,分为三个档次:
一档:1.2
二档:1.0
三档:0.8
计算示例
假设某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,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为5年,东莞市失业率为3%,则该人员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如下:```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= 8000元 × 5年 × 1.2 = 48000元 ```
注意事项
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:失业人员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,且失业前已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。
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后,不再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。
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后30日内向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。